遼寧2025年度藥品增補掛網采購 (第四批)資料審核結果及價格信息
相關投標企業:
根據《關于改革完善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掛網采購工作的通知》、《關于進一步完善藥品集中掛網采購工作的通知》(遼藥采領辦〔2021〕32號),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已完成相關產品信息的審核工作,現對審核合格的產品及其價格信息予以公示,有關內容如下。
一、公示內容
2025年度藥品增補掛網采購(第四批)審核合格的產品及其價格信息(見附件1)
二、公示時間
即日起至2025年5月8日
三、有關說明
1.本次公示內容僅為審核合格的產品及其價格信息,本次申報但審核不合格產品直接轉入下一輪次增補,請相關企業根據審核不通過原因,重新維護相關信息,并重新提交至中心審核。
2.對于審核合格產品,企業應對相關信息進行認真核對,如果發現信息有誤,應在公示期內提出。
3.對于時效性文件,以2025年4月25日(本項目產品報名截止之日)作為時間節點,在此日期之后過期的材料均認定為有效。
四、申訴受理
對本次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投標企業,可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訴。申訴應以法律、法規和相關政策為依據,如對其他企業信息有異議,本著“誰提出、誰舉證”的原則,申訴時應一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。
1.相關說明
為杜絕某些企業不負責任的申訴,提高申訴處理效率,本次價格信息申訴分為兩輪進行,針對申投訴內容和應答內容不實的情況,將對相關企業進行處理。本次價格申訴具體流程見附件2。本通知所述申訴為第一輪申訴,應答和第二輪申訴時間另行通知。
針對價格信息的申訴,企業需在公示期內網上填寫申訴信息,無需遞交紙質材料。針對申報的全國最低價不實,存在錯報、漏報的申訴予以受理;針對相關省份價格不存在(無效、失效)的申訴予以受理;全國各省現行采購價信息實際已達到3個及以上省份(仿制藥)或全國各省現行采購價信息實際已達到5個及以上省份(其他藥品)且申報的全國最低價屬實,針對非全國最低價漏報、錯報的申訴不予受理。
為保護申訴企業權益,申訴企業名稱僅中心權限可見,中心僅將申訴內容直接推送給被申訴企業,申訴內容中應避免體現申訴企業信息,申訴材料無需加蓋企業公章。
經過兩輪申訴,最終認定申訴有效的,取消被申訴產品參加本次增補的資格;進行了第二輪申訴但最終認定申訴無效的,中心將結合被申訴企業第一輪應答情況進行綜合評估,如被申訴企業第一輪應答清晰準確,則對進行第二輪申訴的企業記申訴無效記錄一次(以申訴品種流水號計);記申訴無效記錄累計達到三次的企業,依據《遼寧省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》和《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級的裁量基準(2020版)》將企業的信用評級評定為“一般”等級;對無效申訴情況較嚴重的企業經綜合評估,存在惡意申訴行為的將依據相關規定及時嚴肅處理。請相關企業關注后續關于申訴和應答的通知公告并及時響應,逾期不予處理,因企業自身原因造成不良后果,由企業自行承擔。
2.申訴操作方法
(1)登錄遼寧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網 ,點擊“藥品耗材子系統登錄入口”,輸入用戶名和密碼進入系統。
(2)點擊“藥品招標”模塊下的“藥品審核結果公示(年度藥品增補2025第四批)”菜單,查看價格信息公示內容。
(3)查找擬申訴產品并點擊該產品右側【申訴】按鈕,進入產品中標價信息申訴頁面,填寫相關申訴信息,每條產品僅有一個申訴入口。
(4)申訴信息填寫完畢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后,點擊【保存】按鈕保存申訴內容,已保存的申訴信息可通過點擊“審核結果公示”功能模塊下的“申訴管理”菜單,進入“申訴管理”頁面進行查詢。點擊頁面右側【編輯詳情】按鈕,可對已保存的申訴信息進行修改、刪除。
(5)對所填寫的申訴內容確認無誤后,在“中標價申訴信息管理”頁面點擊【提交申訴】按鈕,對申訴信息進行提交。已提交的申訴信息將無法進行修改、刪除等操作。
附件:
2.價格信息申訴流程
遼寧省公共資源資易中心
2025年4月30日